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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优质项目白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15:08:11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为切实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立完善制造业优质项目白名单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0786号)要求,现启动第二批制造业优质项目白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申报条件

申报制造业优质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支持范围,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原则上已完成项目赋码及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二是新建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要求5000万以上,技术改造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要求2000万元以上。三是项目业主信用状况良好,未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四是当期申报项目需为在建项目或年度新开工项目,且本年度内确有融资需求。五是已纳入第一批白名单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严格审核把关

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制造业优质项目白名单审核第一责任人,务必严格审核,层层把关,重点核实项目建设情况、融资需求、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名单一经确定后,如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区县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书面说明原因。纳入名单的企业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信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人行重庆营管部取消名单资格,并按照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积极组织申报

各区县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引导,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请于2020911日(星期五)前,按要求将审核后汇总名单(正式件)同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张伟,6757510013996191357;市经济信息委游诗纬,6389518915213359684)。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同步通过“信用重庆”网站“制造业优质项目”报送窗口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其余事项严格按照渝发改财金〔2020786号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立完善制造业优质项目白名单制度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1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优质项目白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0〕1323号).doc




文章来源: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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